中國清理已有稅收等優惠政策保障市場公平
通知明確,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旨在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反對地方保護和不正當競爭,著力清除影響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的市場壁壘,推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對于如何規范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通知提出要統一稅收政策制定權限。堅持稅收法定原則,除法律法規規定的稅政管理權限外,各地區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未經國務院批準,各部門起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都不得規定具體稅收優惠政策。
同時要規范非稅等收入管理。嚴禁對企業違規減免或緩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以優惠價格或零地價出讓土地;嚴禁低價轉讓國有資產、國有企業股權以及礦產等國有資源;嚴禁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減免或緩征企業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繳費,未經國務院批準不得允許企業低于統一規定費率繳費。
此外,嚴格財政支出管理。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開展一次專項清理,全面排查已有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