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1日起,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關于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正式實施。《通知》允許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境內成員公司向境外成員公司放款,集合或調劑區域、全球外匯資金,優化外匯資源配置,提高外匯使用效益。這標志著,跨國公司境內外成員公司間外匯資金的運用得到了政策突破。
“《通知》是在我國外匯儲備充裕,市場調節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中作用擴大的背景下出臺的。”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邢厚媛研究員告訴記者。
據了解,目前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的經營已開始進入收獲期,形成了相當數額的利潤和剩余資金,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實施統一的經營戰略,外資跨國公司陸續提出了一些資金集合或境外運做的要求。同時,在“走出去”發展戰略的支持下,中資企業紛紛到國外投資、開拓國際市場,但流動資金短缺、融資困難已成為制約境外中資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許多中資企業集團呼吁允許其通過集團內融資對境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可以說,外管局制定出臺的《通知》正是為了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
邢厚媛說了,近年來隨著我國吸引外資的政策實施,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選擇在中國建立地區總部,我國過去對外匯的嚴格控制政策已經不適應目前經濟的發展了,此次放寬政策反映出我國外匯管理機制正逐步走向成熟。
據外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允許跨國公司的成員公司在遵守現有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以其經常項目帳戶和資本金帳戶內可自由支配資金進行內部運營,但境外放寬總額度要受到一定控制,以限定跨國公司境外放款的潛在風險。《通知》同時規定境外放款實行專戶管理,對于跨國公司境內成員公司向其境外成員公司放款,要求其按年度核算的最末一日境外放款權益和還款資金必須全收全支,不得自行軋差和抵扣,防止產生投機行為和信用風險。
“從以上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的外匯政策仍然是有管理的放松,國家對金融奉賢的防范從未放松過。” 邢厚媛告訴記者,我國正在加緊實施“走出去”戰略,《通知》的規定可以使在我國的跨國公司根據自己的戰略,在成員間運用自有外匯資金,這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企業匯兌成本,節省了時間,使我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得到增強,在全球競爭中又增加了一個有力的砝碼。
外管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通知》的頒布和實施,將為跨國公司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提供多種解決方案,有利于進一步改善我國的外商投資環境,有利于推動中資跨國公司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
有專家指出,我國目前的外匯政策對個別行業來講還不夠靈活,如對外承包項下的外匯管理仍然是相關企業關注的熱點,希望外管局在相關政策上能采取更為靈活的措施。
在加入WTO之后,資本流入流出的全球化特點越來越突出,資本這一生產要素的地位越發顯得重要,《通知》的出臺證明我國的外匯政策正在逐步改革,為我國企業的發展,經濟的進步創造更為適合的條件。